
昨天跑去辦圖書館館借書證~
填好表格後交給櫃台小姐...
幾秒後小姐竟然跟我說我以前就辦過圖書證了!?
一看電腦資料就發現我在小學時曾經在大安分館辦過~
再過幾秒小姐又說:妳有書沒還喔!
而且是在1995借的書................=.=
更有趣的是...
書名叫"和尚煮肉"!
櫃台小姐說一定要把書還了才可以補辦借書證.....
她要我回家找找看有沒有這本書~
要不就是去買同樣一本書拿來還.....
11年前借的書~
哪可能還在家阿?????
真扯耶...><
還好國家沒有準備charge我錢~
不然11年~
一年365天....
想都不敢想....@@~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